台中市大坑文化協會第一屆第二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一) 時 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 晚上 7 點 30 分
(二) 地 點:天星國家別墅休閒館 ( 台中市東山路二段 100 巷 41 號 )
(三) 出席人員: 蔡金鼎、林淑華、陳淑慧、古銘家、賴佑昌、賴文英、郭秀珍、蔡淑惠、陳幸莉、陳玲
慧、吳忠勳、陳 豊 勳。
(四) 缺席人員: 趙玉瑛。
(五) 請假人員: 趙玉瑛。
(六) 列席人員:詹國賜、黃世豐、陳美鳳、張壽。
(七) 主 席:蔡理事長 金鼎 紀錄:陳 豊 勳
(八) 主席致詞: 1 、本週六 ( 六月十九日 ) 研習課程為最後一次課程,課程內容為企劃書撰寫技巧,希望大 家盡量撥空參加。於禮拜六早上 8:30 在東光國小進行課程。
2 、協會經費收支狀況,細目條列於經費收支表,總幹事零用金條列於零用金清單;請參閱,並請各出席監事過目。
(九) 討論提案:
案 由 ( 一 ) : 本會承辦台中市文化局委託辦理九十三年度台中市社區深度文化之旅活動,相關活動內容細節,請討論。
提 案 者:理事主席 蔡金鼎
說明及決議:活動當天行程已定案,報名簡章與報名表如會議資料所示;七月三日、四日兩
天之培訓活動請予以討論:
參加人數方面:維持 40 人,可彈性增加至 50 人。
當天講師使用之擴音設備請陳 豊 勳先生準備 ( 陳幸莉小姐提供 ) ,各講師所需之教材請事先準備。
培訓課程經討論修正表 列如 下: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師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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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六 ) 第一天 |
0800 ∼ 0900 |
大坑人文與歷史 |
蔡金鼎 |
天染花園 教室 ( 室內課程 ) |
0910 ∼ 1000 |
軍福宮 與傳統廟宇建築特色 |
陳美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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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100 |
太子樓風華與和平老街巡禮 |
郭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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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 1200 |
大坑農業產銷現況及解說-竹筍 |
黃州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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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1300 |
解說員餐敘 |
便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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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1400 |
大坑農業產銷現況及解說-花班 |
吳忠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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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500 |
大坑農業產銷現況及解說-柑橘 |
古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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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1700 |
中正露營區生態概說 |
張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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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 ∼ 2030 |
蟲蟲電影院 ( 夜間昆蟲生態解說 ) |
張壽 |
育化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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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日 ) 第二天 |
0800 ∼ 1000 |
和平社區踏查及解說演練 |
蔡金鼎、陳美鳳 |
大坑社區導覽 |
1000 ∼ 1200 |
陶竹之戀 DIY 實作 |
王永田、羅鳳珠、楊宥騰、陳淑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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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1300 |
解說員餐敘 |
便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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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1500 |
中正露營區生態導覽及解說演練 ( 大坑彌猴生態觀察 ) |
詹國賜、陳玲慧 張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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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1700 |
儀成香菇生態導覽及解說 |
陳儀成、黃州榤 |
案 由 ( 二 ) : 本協會自費出版大坑報七月號,擬延後至八月份,待申請社造補助款案確定後,再行出刊,是否可行,請討論!
提 案 者:理事主席 蔡金鼎
說明:大坑報第二期出版順利運作中,考量廣告招募不易,協會經費有限,且近期將提出社區報相關之企劃案,大坑報出版日期延後至八月出刊是否可行,請討論。
決議:理監事會議討論表決,大坑報仍按照原定計畫於七月十日前出刊。
案 由 ( 三 ) : 企劃案的提送已達燃眉之急 .. 大家是否已經有萌生相關企劃的構想 ( 青輔會信義房屋 . 新故鄉營造 ..... 等 ) 請討論!
提 案 者:常務理事 郭秀珍
說明及決議:新故鄉營造案至六月底為止,若有構想,請大家盡快提出。再次提醒,週六之研習課程是企劃書撰寫技巧,請大家盡量參與學習。
案 由 ( 四 ) : 協會是否能有外務之營收,諸如電腦、美編相關;得以增廣服務範圍,增加協會收入。 請討論!
提 案 者:常務理事 郭秀珍
說明及決議:協會可以擴展外務,提供多元服務,外務運作之相關會員得以取得部份報酬,以玆鼓勵。
案 由 ( 五 ) : 大坑報發放點決定與發放人員確認。
提 案 者:總幹事 陳豊勳
說明及決議:第一期大坑報除協會留存外,尚有數百份未發放,請郭秀珍小姐協助發放,爾後大坑報定點放置,發放點與負責人如表所示,經討論後確認,屆時請大家協助發放。
(十) 臨時動議:
一、 7-11 建請協會參與全國大掃除日活動,是否參與規畫?
提 案 者:常務理事 郭秀珍
說明及決議:協會參與
二、協會工作服是否需要製作
提 案 者:理事主席 蔡金鼎
說明及決議:有製作的必要,近期深度文化之旅即可派上用場,爾後協會活動也可以使用;礙於協會經費有限,製成品每件單價不得超過 350 元,製作件數共 50 份,由林淑華監事負責設計及採買事宜,需於七月二日前製作完成,以方便解說員培訓當天能派上用場。
三、協會已印製信封、空白領據,名片份是否各理監事統一印製?
提 案 者:理事主席 蔡金鼎
說明及決議:經討論,有使用需求的之人員再行印製,無須理監事全員印製,但理監事處理會務相關事務,因公務需要,名片印製費用,理應由協會支應。。
(十一) 散 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 晚上 9 點 45 分